本报北京8月21日电(记者邓海云)国家经贸委日前向全国各地经贸委和医药主管部门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各地有关单位确保救灾防病药品的生产和供应。
紧急通知指出,今年我国自然灾害严重,尤其是长江中下游、嫩江流域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,抗灾防病的形势非常严峻。自7月份以来,呼吸道感染、肠道感染、皮肤病及血吸虫病等灾后常见病的发病率明显上升。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,要保障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并确保灾后无大疫。
为此,国家经贸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,组织有关企业做好救灾防病药品的生产供应工作。当前要集中力量确保急需的治疗呼吸道病、肠道病、皮肤病、血吸虫病等45个主要药品的生产和供应。同时,要进一步做好急救、防疫药械的储备与供应工作。各地在救灾防疫工作中需要的特殊药品,如果在生产或货源组织及供应过程中遇到困难,可及时与国家经贸委联系。